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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0日上午7:50时许,成都市交警六分局民警钟晓周、李景昊在创业路高新分局路口进行高峰期疏导时,发现一辆车号为川AF3D53的白色小型货车正驶入路口,该车窗前摆放一个“垃圾收集车”字样的铭牌,驾驶员未系安全带,遂对其进行检查。
当李景昊问驾驶员为什么不系安全带时,驾驶员文建军称,“车才撞过,安全带是坏的,再说也不晓得咋个用。”李警官告诉他,作为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
随后,民警又发现该车不仅车身不洁,且号牌污损、放大号牌也无法辨认,当民警再次请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又遭到了文的拒绝,并称:“车是单位的,行驶证在单位,要扣你们就扣,驾驶证不得给你们。”李警官见驾驶员开始耍横,不仅没生气,反而微笑着给他讲道理,讲法规,但驾驶员不仅不听,反而拿着电话,边打边躲得老远。
在拖延了近一个小时后,驾驶员叫来一位自称是高建环卫公司管理人员的中年妇女, “管理员”在大队长钟晓周的劝说后极不情愿地让驾驶员出示了相关证件。最终文建军因未服从指挥管理罚100元、违禁行驶罚100元记3分、未系安全带罚50元、故意污损号牌罚150元记6分、放大号牌不清晰罚200元,合计受到了罚款600元,记9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目前道路上行驶的很多环卫垃圾车,均有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污损遮挡号牌、行驶时沿途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希望驾驶员们在美化城市环境的同时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自觉遵守道法的相关规定。同时提醒管理人员也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教育和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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